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成办函〔2017〕9号)文件要求,现将2018年成都市主要人口数据公告如下:
一、常住人口
2018年成都市常住人口为1633万人[1],其中,城镇常住人口为1194.05万人。
二、户籍人口
2018年成都市户籍人口为1476.05万人[2]。
三、城镇化率
2018年成都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3.12%;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60.94%。
注释:
[1]本公告中常住人口数据,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常住人口计算办法,根据相关部门数据和人口变动调查结果进行测算得出,并已经上级统计部门核定。常住人口指实际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(半年以上,含半年)的人口。常住人口包括,居住在本乡镇街道,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;居住在本乡镇街道,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;户口在本乡镇街道,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。
[2]本公告中户籍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数据均为公安部门提供数据。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(1958年1月9日起施行至今)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