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、成都高新区经运局,各区(市)县统计局、市直相关部门:
近日,省统计局、省发展和改革委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《重点领域统计分类(试行)》。该分类以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—2017)为基础,按照五大支柱产业分类不交叉重复,重点领域间允许交叉的原则对“5+1”现代产业中的重点领域经济活动统计分类进行规范,现转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重点领域统计分类(试行)
成都市统计局
2020年2月4日